入伙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入伙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入伙协议书1合伙人: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过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一致同意 作为新合伙人加入本合伙。
本协议以规范新入伙人权利和义务为目的,在《个人合伙协议》的基础上,由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协议与《个人合伙协议》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新合伙人 已经完整阅读并充分了解了《个人合伙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意完全遵守。
第二条 合伙人信息
(一)原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1: 性别:
身份证号:
家 庭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2: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二)新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第三条 个人合伙的基本情况
本合伙是由合伙人 、 和 共同出资,以
为目的而结成的。合伙的期限为自签约之日起 年。
合伙已经在工商部门完成登记,个体工商字号为 ,经营场所为_ ,由 作为合伙负责人按照授权处理日常合伙事务。
第四条 新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缴付期限
新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前实际缴足出资,逾期未缴或未缴足的, 视为未加入合伙;已缴部分予以退还。
完成出资之日视为入伙日,正式成为本合伙的合伙人。
所有合伙人需签署《新合伙人出资证明》,确认新合伙人的出资份额。
第五条 利润分配
新合伙人的利润分配,自入伙日起开始起算,以其出资额占合伙资产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六条 债务承担
新合伙人同意对加入合伙之前的所有债务承担偿付义务。原合伙人需要将个人合伙的经营状况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对于未予告知的债务,新合伙人不需要承担偿付义务。如新合伙人对外予以偿付的,则可以向其它合伙人进行追偿。
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以入伙日起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它
1.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入伙协议书2个人合伙合伙人新入伙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
据 合伙协议,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全体协商一
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为普通个人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自愿组成的个体工商户。全体合伙人
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
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法达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
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伙的字号、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字号:
第七条:经营场所:
第八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聘请 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薪金 。其权限如下:1、
2、
3、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仅限于协议的约定。
第八条:合伙期限为 年。(如果不需要,可删除)
第三章 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信息。
第九条:原合伙人共两人(以下共同简称为甲方),分别是:
1、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所 ,联系方式: 。
2、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所 ,联系方式: 。
第十条:新合伙人(以下简称为乙方):,(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所 ,联系方式: 。
第四章 新合伙人(乙方)出资方式、数额、缴付期限。 第十一条: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的 %。 第十二条: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缴足出资,逾期未缴或未缴足的,应对应
缴未缴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履行出资义务后,即成为本合伙的合伙人。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出具《新合伙人出资证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润分配、债务承担方式。 第十五条:利润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第十六条: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以各合伙人的 为
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原合伙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第十八条:乙方承认原合伙所有协议,与甲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并对
入伙前合伙的债务 。
第十九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合伙业务,任职合伙的经理职
务,薪金 。其权限是:
1、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伙企业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3、
其他合伙事务由甲方负责执行。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在 期内向甲方报告合伙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其经营合伙所产生的收
益归全体合伙人共有,所产生的费用及亏损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可以针对各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
议。如发生争议,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表决。
第
……此处隐藏10952个字……入伙协议》即成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新合伙人应按照甲方普通合伙人乙方之书面指令,于年 月 日前,将其认缴出资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支付至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三、新合伙人丁X认可甲方《有限合伙协议》并同意接受该协议之相关条款约束,与原有限合伙人丙方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四、新合伙人入伙后在甲方的出资比例按照该新合伙人认缴出资占甲方总认缴出资的比例计算。届时,原合伙人及所有新入伙之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修订后之《(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五、本《入伙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工商登记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入伙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七、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丙方:______________(签署)
丁(签署/盖章):______________
入伙协议书1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_________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新合伙人和原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一、新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即成为________________的合伙人。
二、新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新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
出资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新合伙人承认原合伙企业所有协议,与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四、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本协议经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合伙人(签章):________ 原合伙人(签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入伙协议书1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目的:
第二条 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身份证号码: ;
出资方式: ; 计人民币 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身份证号码: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三)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前缴付出资。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份额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的权利,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 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 名;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合伙人依法或者按照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或者本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表决程序为 。
第十条 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二)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合伙人签名:
合伙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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